为进一步增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效,省法院决定调整有关“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基本标准。对照调整后的标准,经慎重研究,我市吉利区人民法院等三家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涉执信访案件息访率等指标基本达到“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标准要求,拟对上述三家基层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
吉利区人民法院
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7年元月19日至元月25日(含周末及节假日),共7天。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三、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
联系电话:0379-63369301(工作日)
0379-63369666(周末及节假日)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一号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元月十九日
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标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标准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准:
(一)无执行积案。在法定执行期限(含法定延期)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不存在新积压案件。
(二)2016年1月1日后新收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要达到一定比例,以前受理的旧存案件要逐渐明显消化。
1、结案率。结案率=新收案件结案总数÷新收案件总数。其中,案件结案方式既包括执行完毕、裁定终结执行、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也包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程序性结案。先进基层法院新收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实际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实际执结新收案件数÷新收案件总数。其中,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不计算在实际执结案件数之中。先进基层法院新收案件实际执结率要达到70%以上。
(三)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访率达一定比例。建立健全处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机制,先进基层法院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息访率达到90%以上。无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