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洛阳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并宣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03 09:05:25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全市法院系统于2018年12月26日至29日开展了集中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活动。

    全市法院共集中公开开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其中涉黑3件,涉恶3件,涉案被告人83人;一审公开宣判涉黑涉恶案件8件,其中涉黑3件,涉恶5件,依法对101名涉黑涉恶犯罪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至管制不等的刑罚,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918.3万元,涉及把持基层政权、“套路贷”、贩卖毒品、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欺行霸市等扫黑除恶重点领域。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已组织开展三次集中宣判活动,充分展示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在全社会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及社会环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依法严厉打击,提升办案水平,持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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