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勇斗狠,因为小矛盾对同学大打出手
小美和小丽都是未成年人,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好勇斗狠,做事也比较冲动。因为好姐妹小芳与同学小草发生矛盾,就想着姐妹情深,必须给小草脸色看看,让她长个记性,替小芳出口气。
小美和小丽在一天晚上叫上同学小花、小燕等一共五人就把同学小草堵在女生宿舍里,门一锁,就扇小草耳光、对小草拳打脚踢,小草苦苦哀求想离开,这五个人就是不让小草离开宿舍,这一打就是一晚上。
小美和小丽还觉得不解气,第二天放学后,两人又将小草带到宿舍进行殴打,这次直接把小草打的受伤进医院了。
本是花季少女,却因为欺凌同学而身陷囹圄
小草在宿舍里被堵了一晚上,加上对其进行殴打,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小草的家人报警后,小美等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美、小丽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对两人进行了一年左右不等的刑事处罚。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讲有故意伤害、侮辱、诽谤、非法拘禁等,当然还有民事侵权行为。
如果从社会角度来讲是很多的。在学校里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叫受害者侮辱性的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等,粗言秽语。
2.对受害者采用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像本案中的殴打行为就是这样。
3.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4.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在校园欺凌发生时,在场的孩子们都扮演着什么角色?
其实欺凌不仅仅是两个对立方所产生的行为。在欺凌发生的瞬间在场所有人都会被卷入其中。
第一种是协助者,她们是欺凌中的帮凶。我们校园中经常会见到这样的情景,一开始只有一个人欺负人,后来更多的人加入,协助欺凌者,就像我们平常说的“站队”:我跟你是一拨的,我帮你欺负别人,你别欺负我。
第二种,我们称为沉默者。以本案为例,一个宿舍的舍友当时在殴打的时候就在旁边看着,就是沉默者。她们不说话的作用其实就是对施暴者最大的帮助,他们起到的就是纵容作用。
第三种是起哄者。比如跳楼围观的,结果下面的人起哄说快跳快跳。
最后一种是制止者,是欺凌行为中最具保护性的人,是与受害者站在一边的。这些敢于反抗欺凌者的孩子一般具有较好的道德标准,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也能给予被欺凌者一定的保护。
为什么会发生校园欺凌?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情绪不稳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包括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
在很大程度上,家庭教育好不好对校园欺凌影响很大。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模仿。
除了家庭,社会的影响也很大。做事不讲程序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沟通,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当孩子接受了、习惯了暴力的环境,暴力对他们而言就是一种正常现象,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现实当中。
校园欺凌行为是否还未引起家长、学校的普遍重视?法院如何保护被欺凌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校园欺凌行为越来越受社会的重视,但是还有一部分的家长、老师和学校在思想上没有重视校园欺凌。
当一个孩子在学校遭受了欺负,回去跟父母说时,有的父母就会说:“你不会打回去吗?怎么那么怂?” 或者说 “你躲他远点,别惹他,他就不会欺负你了。”当孩子跟老师说自己被欺凌,老师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就是同学间开玩笑有点过分了”。当这件事闹到学校一级时,有时候学校的回应是:“只是偶发事件,不足以构成校园欺凌”。
而这样的回答,正好助长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嚣张气焰,让受害者反复遭受凌辱而不敢反抗。
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罚。
在处罚方面,除了刑事责任,欺凌人还有可能承担民事、行政责任。
对于受害者,在民事责任方面,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行政责任方面,指对于程度较轻、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欺凌人可以处以治安拘留或者进行罚款。
法官说法
老师、家长、校方应该正视欺凌事件的存在。我们不能给欺凌随随便便安上一个别的名字(开玩笑、淘气),更不能因为是“偶然事件”或是因为欺凌者父母否认,就简单认定它不存在,去否认被欺凌者的感受。实际上,承认受害者的受伤感受,一起去面对其中未解的问题,哪怕其中有过错和瑕疵,这个动作本身就是最大的支持。
当欺凌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向老师、学校等反映情况,寻求积极解决,不能回避问题。要打理好自己的情绪,建议家长找个心理咨询师疏导一下孩子的心理,避免产生心理上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