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日丨黄河岸边传来响亮的司法声音!我们这样保护黄河母亲!

发布时间:2020-06-04 18:59:39



    黄河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6月4日,洛阳中院黄河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启动仪式在孟津县黄河生态保护区举行。

    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宝,豫西黄河河务局副局长石红波,孟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鲁俊生,孟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孟津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少波等,以及洛阳两级法院部分干警,孟津县各单位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刘宝介绍了洛阳法院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情况,并表示洛阳是黄河流域的工业大市、文化大市、旅游大市、人口大市,协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使命担当,是推动洛阳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鱼苗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守护黄河流域水生态。  

    近年来,洛阳法院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司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案件审理为第一要务。

    2019年全年共审结涉黄河流域案件340起,同时积极推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出台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意见》,遵循“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工作思路,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用司法手段进一步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在强化环境资源司法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洛阳两级法院还积极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增殖放流等活动,对保护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稳定性,实现水生资源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今后,洛阳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筑牢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我市黄河中下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推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

责任编辑:王雨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