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天平在肩,责任如山。在洛阳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守护正义的磅礴力量,除恶扬善,定分止争,维护着这座城市的和谐与稳定。他们怀揣振奋拼搏、不负使命的昂扬抱负,在时代浪潮中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他们是洛阳法院人,是我们身边闪耀着奋进之光的人,在奋斗不息、追求卓越中薪火相传。
日前,河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洛阳两级法院多个集体、个人榜上有名。
洛阳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天平在肩”专栏,记录这些荣获表彰的洛阳法院人。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认识他们,倾听他们庭里庭外的故事,感受他们在平凡岗位上绽放的光彩人生。
本期榜样
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述孟津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员额法官王景博的故事。王景博荣立2019年度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基层法庭的工作很细,所以就要求我更尽心一点,更周到一点,坚持把力所能及的事都做好,问心无愧。”
王景博声音明快爽朗,就如冬季的暖阳,充满正能量。
办公室干净而简朴,卷宗、文件、书籍,分门别类整整齐齐码在柜子里和桌子上。看似不拘小节,但处处注重细节。
坚守在民事审判的岗位上十余载,王景博的工作热情始终如一。
2020年3月,王景博获“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对此,他谦虚地说:“我不过是做事比较认真而已。”就是这份认真,他在工作中对自己严格要求,拒绝做“差不多先生”。
初心
从“学徒”到“老司机”
1997年,王景博从大学毕业,心中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未来的憧憬,走进了孟津县法院的大门。
初入法院,王景博从书记员做起,做着记录、外调、送达、归档等基础而繁杂的工作。“细心”“高效”,身边一起共事过的人给他贴上这样的标签。
言及往昔,王景博总是感慨:“做事要细,手脚要勤,这是那几年书记员工作锻炼出的基本功,到现在依然管用。”
说是书记员,年轻时候的王景博更把自己当“学徒”,向资深法官们学习取经,孜孜不倦的汲取“前辈们”的经验。
见的越多,就越有敬畏,他渐渐明白了,“法官面对的当事人有很多,但当事人面对的法官可能只有你一个。怎么选择,非常重要。”
法官的工作,要摆事实、讲道理,但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前提在于信任。信任不是靠一件法袍、一个法槌赋予的,而是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经营出来的。
十余载转瞬即过,当年青涩的小伙子,成为了民事审判的“老司机”。但王景博始终铭记那份初心,努力做一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法官。
匠心
生活上“低调佛系”,工作时秒变“细节控”
王景博平常就是一个低调、随和,甚至有些“佛系”的人。面对当事人,他也从不摆法官的架子。
他总是说:“咱们做法官,越高高在上,当事人越不买账。要把自己的位置放低,才能听到当事人的声音,反而会得到更多的尊敬与信任。”
看似大大咧咧,但是工作起来,就变身成一丝不苟的“细节控”,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办案子的时候,王景博不仅仅听案情本身,也听前因后果,听当事人的所感所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王景博还清楚的记得自己主审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因为涉及到土地承包纠纷,涉及到政府部门、土地经营者、承租者三方,案情繁乱如麻,疑云重重,他不仅坐下来听,更跑出去查。
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走访周围居民,深入调查,掌握案情;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面对复杂的案件,王景博做到了心中有数。
开庭后,因当事人矛盾较大,无法进行调解,王景博就此多次找到镇政府相关农业部门及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讲明当事人的客观需求,并邀请其参与调解。
经过多次努力,最终本案顺利和解,原告撤诉,被告方主动向原告退回了所耕土地,镇政府依法通过行政程序给了本案当事方适度的救济。
该案的处理在当地政府、村民组织及当地群众中得到广泛的好评,做到了案结事了。
走心
“不能把麻烦丢给当事人”
“法官想要解决麻烦,就不能只盯着手上的案子。只会端坐在审判台上敲法槌的法官,是不会让当事人信服的。”
王景博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工作中,他始终把“快结案、多结案、结好案”作为工作目标。
在立案阶段,首先对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有理有据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积极为当事人寻求其他可能使其权利得到救济的途径,把矛盾纠纷化解到源头;
对符合法定起诉的案件,指导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按照案情繁简程度、是否具备调解可能、当事人之间矛盾是否容易激化、当事人权利是否急于得到救济等进行分类,通过详细的整理及登记造册,做到个案心中有数,并依据分类抓好落实,尽量使每一个案件都缩短审理期限,减轻当事人诉累。
除公告及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外均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简便程序,所办理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0%左右。
“我们办案子,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要经得起民众的检验。不怕吃亏,不求回报,方有所成。”谈及办案心得,王景博认为“走心”最为关键。
在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这一关键环节上,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尽量减少公告案件,王景博作为审判人员,经常同书记员一起利用中午、晚上、周末等易于寻找当事人的时间送达至当事人或近亲属及可能有关联的关系人家中。
同时,作为审判人员在送达期间并着重了解当事人纠纷的事实情由,为调解成功打下基础。另外,缩减中间环节,庭审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缩短开庭时间,使庭审更高效,庭审后及时裁判,“快立、快审、快结”已经成为所负责庭室的标准化工作规范。
老百姓面对困境,求助于法院、求助于法官也是不得已之举,作为法官,有能力也有义务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因为我的努力,让他们的生活恢复安宁,是对我最大的肯定。
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的王景博,把调解工作贯穿在办案全过程,用真心、诚心、热心巧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和调解率。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亲情感化调解、换位思考调解、特定关系人调解、多元联合调解、求同存疑调解等多种调解方法,引导当事人在解决当下矛盾纠纷的同时放眼未来,互谅互让,妥善处理,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提高办案效率,办理案件调撤率达75%以上。
身边繁景似花,却不改初心;法海沉浮,博约而观取,厚积而薄发......扎根派出法庭十六年,他从“小鲜肉”变成了“大叔”,不变的是他明亮的眼神和温暖的笑容。
当提及未来,王景博话语中透着坚定:身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肩负起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与期盼,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法院力量,我们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