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登《法治日报》!多元解纷“洛阳模式”有了新发展新提升!

发布时间:2020-08-07 16:35:37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完善、案件增速过快压力有效缓解、群众满意率持续攀升……近日,与《法治日报》记者谈及纠纷解决发生的变化时,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田芃欣喜地说:“这是洛阳法院作为全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带来的变化。全市法院建立了‘一站式’、透明化、信息化多元解纷工作新格局,推动多元解纷洛阳模式有了新发展、新提升。”

    统计数据表明,洛阳法院已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方面建立了制度体系,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持续攀升态势有效遏制,首次出现收案数下降的历史拐点,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的目标初步实现。

    

    “云调解”+司法确认

    一方在北京,一方在洛阳市孟津县,双方不仅隔空达成调解协议,孟津县人民法院还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这一幕发生在6月23日。

    孟津县法院院长张国强介绍说,原告李某因欠款纠纷将被告贾某诉至县法院,要求贾某归还59万元及利息。经法院速裁快审团队征求意见双方均同意调解,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托县司法局派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许干周和宋章元接到委托后立即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员发现,贾某对欠款事实无异议,愿意归还,但一次性给付有些困难。因其居住在北京,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孟津参与开庭审理。

    调解员与原告李某进行了沟通,决定开启“云调解”模式。经网络视频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实现案结事了。

    据介绍,按照多元解纷工作流程,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事案件,由程序分流员及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动分流至各调解团队。调解成功的,自动一键生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程序分流员进行综合判断后及时流转至速裁团队或专业审判庭。

    “像孟津县法院这样的结案方式在洛阳两级法院已经常态化。从多方当事人集中调解到多人异地线上调解;从群众线下申请到线上司法确认;从逐字逐句撰写文书到一键生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让调解员工作更轻松,让群众参加调解更放心。”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海峰说,洛阳两级法院将调解员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全部纳入司法确认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充分告知司法确认零收费、高效率的优势,引导选择司法确认程序化解纠纷,提高自动履行率,源头减轻执行压力。

    

    主体多元优势互补

    “有了诉调对接室,解决消费维权矛盾纠纷更加快捷了。”涧西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镇洛指着设在涧西区市场监管局的诉调对接室说。

    涧西区人口占洛阳城区人口的三分之一,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赵镇洛说,区市场监管局为诉调对接室提供了办公用房,仿照小型法庭的陈设布局。在运作模式上,分为诉前对接、诉中对接、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执行4个阶段。

    涧西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春介绍说,诉讼前,由消费者协会依法受理消费投诉或者法院诉前委派调解的消费纠纷,认真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调解。诉讼中,承办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将案件委托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邀请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与法官共同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经消费者协会调解达成协议并依法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像涧西区市场监管局诉调对接室这样的特邀调解组织,目前,洛阳两级法院共设立305个。

    洛阳中院副院长刘宝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院联合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知识产权、金融等专业调解工作室,根据案件类型将相关纠纷分流至相应专业调解室,实现专业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效衔接。同时,从各专业领域选聘42名专业精通、经验丰富、有一定社会威望的专家学者、律师组建法律专家志愿者服务团队,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方法、心理咨询和诉讼常识普及等服务,在诉源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注重调解质效

    “民事诉讼进入二审,说明一审环节的调解已经失败,还有调解成功的可能吗?”

    面对记者的疑问,洛阳中院院长曲海滨语气坚定地说:“二审调解虽然有特殊性,但我们更注重创新纠纷化解方式,用多元化提升调解质效。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必须坚持在依法治理基础上进行,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洛阳中院通过“专业调解+行业调解”“调解员+员额法官”“类案判决指导下的要素式调解”3种模式,已化解近800起二审民事案。

    在“调解员+员额法官”模式中,由1名调解法官和两名至3名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负责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人民调解的情感优势与司法调解的权威优势、人民调解员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与法官专业的法律知识相结合,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减少了矛盾双方的对抗。如遇需要员额法官参与解决的问题,调解员可直接通过平台呼叫员额法官加入在线调解室共同调解,解纷更加高效。

    洛阳中院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物业合同、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卫生和商标侵权等纠纷,通过审理典型案件,为同类纠纷提供更具针对性、参考性的处理规则。

    “我们积极推行要素式调解,邀请部分同类案件当事人旁听典型案件审理,现场填写诉讼要素表,按条归纳争执焦点,引导他们转入诉调对接中心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当事人看到类案的判决结果,也在调解过程中增强了对法律的认知,有利于调解顺利进行。”曲海滨说。

    据了解,洛阳法院形成了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相结合的调解网络,有力推进解纷多元化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实践表明,多元化解解决了一大批积案、难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结事不了’的压力。由于调解方式能够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对司法活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曲海滨说。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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