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已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创新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首次写入中央全会决议。
洛阳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让“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专栏——【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一起来看看这些“小法庭”如何发挥出“大智慧”!
石寺法庭是新安县法院的派出法庭之一,作为派出法庭,石寺法庭认真落实新形势下“枫桥式”基层法庭工作新要求,坚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国家乡村振兴、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新安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等各项重大战略发展部署,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特殊功能,全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维护一方稳定、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小法庭彰显的大民生
2017年原告为被告修车,修好后被告付了部分修车款,尚余近二千元未付,后被告返回外地老家,并更换联系方式。原告仅知被告姓名和模糊的家乡地址在平顶山市鲁山县,不知被告身份证号、具体地址、联系方式,两年多来一直无法起诉。
今年以来,石寺法庭扎实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并在辖区内大力宣传、推行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原告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将被告诉至石寺法庭。
石寺法庭受理该案后,并没有因为标的额小、被告查询难度大而忽视、延迟办理。庭长王芳认为,对于法院来说,所有案件都是一样重要,不论标的大小都会尽心尽力去办,尤其是小标的案件,更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必须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收到起诉状后,案件承办法官王芳迅速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公安机关搭建的户籍信息共享平台,对原告提供的被告姓名和模糊地址信息进行筛查,顺利锁定被告。
获知其身份信息后,通知原告到法庭进行辨认,确定被告信息无误后,王芳结合诉讼标的小、被告不好联系的案件实际,建议原告进行财产保全。原告在法官向其释明财产保全的意义和程序后,果断接受建议,迅速向法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
承办法官作出保全裁定后,交由保全团队执行,通过智慧法院系统进行不间断网络查控,第一时间发现被告银行卡账户中出现几百元存款后,迅速将账户冻结,同时,还冻结了被告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
在保全措施完成后,石寺法庭确定开庭时间,并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和保全裁定。
因微信账户被冻结直接影响生活,被告查询冻结信息后联系石寺法庭,承办法官向其讲明法理,被告主动联系原告并转账履行了拖欠了两年多的修车款1930元。原告收到转账后,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及解除保全申请。至此,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起案件在原被告未见面、也未开庭的情况下顺利办结。
对于这种仅有一两千元标的的小案件,在石寺法庭还有很多。法官们并没有因为标的小而疏于办理,对他们来说,越是这种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却连着大民生,关乎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多元调解
让矛盾纠纷化解不再难
针对辖区的地域特征,石寺法庭一班人研判分析案件类型和频次,找准短板和不足,把握案件审判规律。经过研判,石寺法庭把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抚养赡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作为调解重点,与辖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邀请基层民调组织、村组干部共同参与诉讼调解,努力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构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格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感染的风险,石寺法庭通过电话调解、 “云上法庭”等非接触式方式调解审理案件,群众“宅”家,也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今,石寺法庭法官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元化的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巡回审判
把法庭开到家门口
秉承着“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石寺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进基层,将矛盾就地化解,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司法公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使“枫桥经验”在新安这片土地上焕发出蓬勃生机。
为了方便当事人,也为了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石寺法庭多次组织各种形式的巡回审判,把法庭搬进了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村委会……同时以案说法,让老百姓零距离了解法律,在具体案件中感知法律的温度与理性,培养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同,将法律的公平正义落实到农村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6月,石寺法庭在石寺镇李村村巡回审判了另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在巡回审判的庭审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用“接地气”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明理,通过开庭审理,达到了“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送法上门”,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司法担当。
积极探索
立审执一体化
今年以来,新安县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基层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将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立案、审判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律白条’损害的是司法公信力。人民法庭要以人为本,不仅考虑如何确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考虑如何实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石寺法庭立审执团队法官韩迪表示。
今年5月份以来,新安县法院把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模式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创新机制,统筹协调法庭人员配备,确定在五头、石寺两个基层法庭试点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
立案环节,基层法庭利用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及时受理案件,实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机制;审判环节,综合考虑案件执行,积极从有利于案件执行角度出发依法裁判,强化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执行环节,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由人民法庭对所在辖区审结案件负责督促执行,从根本上方便群众诉讼,有效解决当事人诉累。
延伸职能
服务乡村振兴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的良性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文旅融合发展,石寺法庭多次组织干警深入景区进行普法宣传,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活动。
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民事矛盾纠纷案件,石寺法庭积极主动作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对企业的涉诉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指出企业在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宣讲了《民法典》,解答合同订立方面的相关问题;深入景区向游客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宣传页,宣讲《民法典》、森林防火知识和环保旅游法律法规,接受游客咨询求助,解答游客提出的旅游投诉、解除旅游合同等问题,引导游客依法维权。
送法进景区是新安县法院践行“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便民要求的举措之一,也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的具体表现,更是服务保障新安文旅兴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洛阳法院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