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洛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赔偿案件,老城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带动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洛阳市政府办公室及老城区政府组织行政机关人员旁听了该起行政诉讼案件。
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本案中,原告张某某因房屋拆迁问题,不服老城区政府作出的赔偿决定,遂向洛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各方当事人围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了辩论。
旁听人员认真倾听,对庭审过程有了直观的认识和学习,通过亲临庭审现场,更加直观地了解了行政诉讼过程中的应诉答辩、证据提交、庭审程序等诉讼规则,提高了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庭审过程融知识性和警示性于一体,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发现行政行为中的问题,便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对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洛阳中院行政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