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不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必须贯彻好‘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八字方针”,充分发挥少年法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的作用,汝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坚持在改革中思发展,在探索中谋完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四步工作法”,进一步提高了少年审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站高一步,立足心灵沟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欲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必先进行调查,全面地掌握其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过程、平时表现、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心理变化等情况,以便对其人格作出客观地评估。同时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法官寄语,使其明白以后的人生路还很长,希望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审判;向法定代理人送达载有帮教内容的法官寄语,告知其教育好孩子是父母的天职,希望和法官一道共同挽救孩子。通过二份内容不同的法官寄语,消除心理障碍,拉近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的心理距离,使其感受到法官的赤诚关爱之心,产生携手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心理共鸣。
深化一步,注重庭审教育。 根据庭前调查掌握的未成年被告人的个性特点,进行“四位一体”教育:公诉人“以法为根本”教育。讲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向其解释法律,教育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辩护人“以理为基准”教育。从社会道德层面,分析事情的原委,剖析其在思想和行为中存在的缺漏之处,教育做一个明理之人;法定代理人“以情为手段”教育。立足亲情关系,讲述其行为给父母、家庭带来的创痛和打击,鼓励真诚悔悟,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法官“情理法兼融”教育。不厌其烦地进行全方位教育,讲伦理、言情理、释法理,将道德与法律交融,亲情与爱心共用,唤醒其尚未泯灭的良知,启迪走向新生。
拓展一步,强化科学矫治。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大多较难融入社会,面对周围人的指点,常常陷入痛苦、迷茫的境地,极易自暴自弃。为预防其重新犯罪,必须加强监管,着力帮教,尤其是对依法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监督和管理。坚持经常性、针对性地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变化,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帮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悉心引导,增强自信;耐心开导,唤回自尊;精心指导,培养自立;因人而异,因症施治:帮助返校继续学业,指导学得一技之长,引导谋到一份职业。使其克服失落情绪,化解心理危机,用实际行动赢得家人的认可,社会的认同,世人的尊重,真正成为自立的守法公民。
提升一步,着重制度建设。即健全完善少年法庭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少年审判的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水平。制定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细则》、《庭前社会调查实施规范》、《庭审教育操作程序》、《回访帮教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为原则,以重在心灵沟通、矫正走向新生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形成庭前全面调查、寄语沟通,庭审立体教育、倾心感化,庭后动态帮教、自立自强的递进式工作模式,体现少年审判权益保护全面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缓化、社会和谐使命化的工作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