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李风光

发布时间:2020-11-10 10:17:15



    被执行人姓名:李风光

    性别:男

    家庭住址:偃师市城关镇光明巷23排6号

    身份证号码:4103211974****0517

    执行法院:偃师市法院

    执行案号:(2020)豫0381执615号

    立案执行金额:286.3926万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将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等不得进行高消费,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如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进行高消费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举报。举报电话: 偃师法院 0379-63157161.

责任编辑:苏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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