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相进博会!洛阳法院这项工作太“中”了!

发布时间:2020-11-10 17:52:51



    中国上海,黄浦江畔;浦江潮涌,世界瞩目。近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拉开帷幕。 

    11月8日,自贸区洛阳片区联合国际知名机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重磅发布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和制度创新“双十佳”创新案例暨“三区”融合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全方位展现洛阳片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 

    而其中,洛阳法院推行的“点对点即时查询被告信息”被选为2020年河南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之一,亮相进博会,让世界感受到洛阳的法治力量。 

么是点对点即时查询被告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 
    那么何为“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但是,司法实践中,“明确的被告”往往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提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互联网应用的普及,陌生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就产生了许多问题。当无法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时,我们该怎么办? 
    比如,某些案件中: 
    原告起诉时除了被告姓名之外,无法提供被告其他身份信息,或者需要跑多个部门查询被告身份信息, 导致立案难,增加当事人诉累也加大了法官工作量。 
    为了解决上述难题,2019年6月以来,洛阳法院在洛宁县法院探索建立“点对点即时查询”机制,通过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查询被告信息,提高司法时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解决立案难问题。 
点对点即时查询被告信息有哪些优势? 
    首先,内外联动的诉讼服务协作机制打破了“信息壁垒”,让立案更加高效。 
    法院建立专线与公安户政大厅对接,实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公安机关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 
    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如需要查询被告身份信息,由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专线发送查询请求,公安户政大厅反馈查询结果,“一键查询”被告身份信息,高效便捷提供立案、诉讼保全等服务,打通“信息壁垒”,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以真实案件为例 
    当来自外地的农民工张某为追讨工资到洛宁县法院提起诉讼,却无法准确提供被告王某的身份信息时,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当即启动查询机制,快速锁定被告信息,经张某辨认无误后,即时立案,并采取保全措施、冻结王某资金账户,为张某兑现胜诉权益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其次,高效送达,让送达不再难。 
    为了进一步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针对诉前调解与送达工作,分别成立专门团队,负责诉前调解与集中送达,通过“点对点即时查询”通道,及时掌握被告(自然人)身份信息中的户籍地址,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避免因被告身份信息模糊等问题影响送达效率。 
    再次,完善的信息保密工作机制,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技术投入,与公安部门建立专线对接模式,数据传输过程自动加密、解密,增强系统保密性;双方均指定专人负责,共同遵守保密规定,法院依法使用被告信息,公安部门对申请查询的内容保密,不向被查询当事人及其关联人泄露相关信息。 
    经统计,该措施在洛宁县法院推行以来 

💻洛宁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00件(不包含执行) ,其中523起案件通过系统查询被告信息后成功立案。 

📋 较好解决了因原告无法准确提供被告(自然人)身份信息,进而影响立案受理和采取保全措施的问题。 

🔒 目前,该举措已在洛阳全市基层法院推广,省内外多家法院先后到洛宁县法院学习交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只有“升级版”,没有“终结版”。洛阳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篇大文章,全面锻造与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为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高质量增长极、形成发展新引擎,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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