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法院“四个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0-10-22 15:36:42


    10月20日下午,伊川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伟要求全体干警要用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以学习会议精神为契机,以落实会议精神为抓手,以服务大局为关键,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密结合思想政治、审执工作和机制创新、司法便民利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增强对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注重办案效果,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依法妥善审理国家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投资结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注重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达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挥和社会稳定。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结合起来。深刻理解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深刻把握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人民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我们的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健全便民利民措施,畅通立案渠道,加强诉讼引导,开展“巡回审判”,加大法律宣传,施行“小额执行垫付制度”、“50元以下诉讼费缓交制度”,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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