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0日,洛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红伟先后到洛龙区法院、偃师市法院、洛阳中院民三庭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就抓好审判质效提升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洛阳中院审判管理局、研究室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洛龙区法院、偃师市法院、洛阳中院民三庭负责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李红伟对其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同时对2021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李红伟指出,开局即开战、起步即冲刺。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永不懈怠的责任感,迅速调整工作状态,破除“不过十五都是年”的传统思维,抢抓时间、只争朝夕,确保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开门红”。
李红伟强调,要不断强化系统思维,坚持在效率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乘势而上、注重统筹,推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向优,实现审判工作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可持续。一要坚持效率优先。要紧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涉营商环境案件审理天数等核心指标,切实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严格落实审限变动院长审批制度,坚决防止随意延审扣审。要实行2/3审限预警机制,及时通报案件审限情况,督促法官在审限内结案。要始终坚守两条红线,以零容忍态度杜绝“亮红灯”案件、非客观因素长期未结案件发生,发现一起严肃问责一起。二要坚持质效并重。公平正义的核心在于案件质量,不能单纯为了提高效率而忽视案件质量。要牢固树立一审中心主义,严格落实好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各项制度,着力提高服判息诉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加强业务培训、上下沟通、案件评查、经验总结,不断降低案件发改率;要切实增强精品意识,既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又要认真培育、深入挖掘、精准报送精品案例,充分彰显洛阳法院良好形象;要更加注重类案推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确保“类案类判”,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坚持运行均衡。案件办理态势均衡是审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注重案件进出均衡,防止时紧时松、突击结案,实现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确保审判质效协调有序。尤其是要深刻认识结案均衡度指标不可逆的特点,彻底摆脱节日懒散状态,最大限度审结一批案件,切实提高二月份结案率,为全年结案均衡度指标奠定扎实基础。
李红伟指出,要实现“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目标,必须坚持“四化”路径。一要坚持审判管理制度化,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严格落实《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评价办法》、《机关员额法官审判质效考评办法》,强化工作导向、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实效。要完善“决策——执行——检查——奖惩”机制,对于未完成工作目标以及考核落后的,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表态发言等手段予以问责。二要坚持审判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以庭审规范化为突破口,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三要坚持审判管理精细化,认真分析审判质效各项数据,努力构建精准到每一名员额法官的质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服务决策、有效预警、规范管理的功能。四要坚持审判管理信息化,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效率、解放人力,有效解决传统管理方式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问题。
关于如何做好2021年工作,李红伟指出,一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定力、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做好诉源治理、信访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努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二要狠抓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甘于奉献、善于担当,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全体干警提升格局、务实重干,努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同时要运用好履职保障和激励机制,不断强化法官尊荣感。三要坚定必胜信心。充分认识全市法院过去一年在队伍风貌、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变化,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外部环境的优化,努力写好主文、奏好主乐,不断巩固优势、补齐短板,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