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法院将法律释明贯穿审判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0-10-26 14:52:52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洛龙法院将法律释明作为推动案结事了的一项重点工作,将其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三个环节,延伸司法服务,切实提高服判息诉率。

    强化立案环节诉讼风险释明。建立诉前疏导纠纷机制,针对矛盾不大的案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诉讼和执行风险,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推荐最佳争议解决方式,争取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对于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立案。

    强化庭前释明。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座谈,梳理案情,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建立案情分析报告,并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以及注意事项,重点讲解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诉讼保全责任,增强当事人应对诉讼风险的能力。

    强化庭审释明。庭审时重点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以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释明,使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替代专业性强的法律术语,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进行法庭陈述,以案释法达到教育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目的。

    强化判后释明。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就裁判文书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依据及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等进行释明,做好判后答疑和说服教育工作,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对抗情绪,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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