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遇到法律纠纷难解决?您当面问,法官当面答!

  发布时间:2021-04-21 09:43:48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入贯彻洛阳中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十大举措,扎实开展“十百千万·法治服务”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近日,洛阳中院各部门纷纷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起跟着小编到现场看看去吧~ 

送法进社区,普法面对面

    近日,洛阳中院综合一庭、刑一庭、行政庭组织干警到辖区内某社区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张大哥,这个问题你得这么看......”“李大爷,我是法官,您听我给您讲讲这里面的法律问题.......”活动现场,群众们积极发问,法官们以法律咨询服务的形式向群众普及了诉讼时效、立案流程、房屋权属、民间借贷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帮助居民学习法律,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营造了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送法进校园,护航青少年成长 

    近日,洛阳中院综合三庭走进洛阳师范学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法润花季 护航成长”为主题,围绕校园安全隐患、应对校园犯罪以及婚约彩礼纠纷等学生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法官亲身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详细解答了校园欺凌、校园电信诈骗等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引导学生们自觉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护航青少年成长。 

送法进企业,排忧解难 

    近日,洛阳中院破产庭到辖区某科技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活动中,法官为与会的企业家们做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围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公司治理、企业融资借贷、建设施工和房地产经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解决纠纷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结合案件审理实践,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高了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 

小编为您整理出来了如果您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可以参考一下哦 

面对面听问题 实打实解难题 

一、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我能拒交物业费吗?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以此为由拒绝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用的,法院不予支持。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非物业公司责任。虽然有些开发商会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由本公司委托某某物业负责处理”。但开发商仅仅委托物业公司处理来信来访、投诉,并未将房屋质量维修义务转移给物业公司,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

 二、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举证?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债共签,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分为: 1、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即提交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欠条,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有关证据。 2、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认定。债权人只需要举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务符合当地一般认为的家庭日常生活范围即可,不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3、夫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认定。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三、男方家暴女方,婚礼没结成,彩礼该不该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本案存在家暴情节,法官会酌情认定返还比例。 四、被电话诈骗,并且也给对方转账之后该怎么办? 首先要选择及时报警,第一时间向警方讲明自己怎么被骗的,以便警方搜集证据抓捕犯罪分子,及时挽回损失。 温馨提醒:电话、网络中遇到陌生人找借口让你转账的,十有八九是诈骗。希望大家擦亮双眼,避免损失。 

 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最主要就是审查企业在客观上是不是确实没有能力还钱了。主要是指现金流断裂,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六、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法院受理破产后,企业此前被查封的财产将依法解除查封,对企业进行的执行程序都要停止,由管理人接管全部的资产。破产制度设置的基础就是,当发现企业已经没有能力正常了结债务时,在法定的程序下,公平清偿债务,然后使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法院受理破产后,所有债务停止清偿。不允许企业对个别的某个债权人进行清偿,必须在管理人算清所有的资产、债务、确定清偿率后,统一进行财产分配。 并且,根据不同债权的优先性不同,破产法按照先偿还职工债权,其次偿还税款,最后清偿一般债权的顺序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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