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案件评查活动效果,洛龙法院积极推行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努力做到“四个保证”,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
保证立案公开透明。该院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使立案程序一目了然;公开审判人员的身份,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也让公众了解法官的能力,约束法官的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保证当事人需求信息的有效查询。在立案大厅设立案件立案条件的咨询、当事人提交法律文书的样式范本,公布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方便当事人诉讼。
保证案件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确保当事人对审判权运行过程各环节的知情权;完善旁听制度,最大限度地允许公众旁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传播焦点案件的审判情况,将法院的审判活动从法庭延伸到千家万户。
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2010年至今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2起,座谈4次,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2次,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0余条;发挥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司法权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