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栾川法院以打造“阳光服务型法院”为切入点,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以公开树形象,以更加透明的阳光形象赢得社会的肯定和群众的满意,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提高认识,健全“阳光司法”机制。该院始终对司法公开给予高度重视,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考核、同奖罚兑现,形成了党组领导,业务部门主抓,纪检、检务督察部门协抓的工作格局。为使司法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良性运转,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了一系列“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六大公开:审务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听证、鉴定公开、执行程序公开、信息公开。
丰富载体,落实“阳光服务”举措。认真开展“百案观摩活动”。制定了《邀请驻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安排方案》,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3人(次),旁听案件85起。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团工作制度,切实让人民陪审团成员深入到审理的全过程。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将裁判文书是否上网纳入质检范围,保障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裁判文书上网达100%。
突出重点,增强“阳光便民”实效。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该院共投资14万余元,建成了集立案、调解、信访接待、当事人休息为一体的立案大厅。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1845起,提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前调解、材料收转、司法救助、判后答疑等服务1700多人次,实现了立案信访“文明窗口”服务零投诉。继续实行定期接访、“天天院长接待日”、“下访连心”制度,组织好、开展好大接访活动,使一大部分信访案件能够集中解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