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酒店吃饭 车在停车场被砸 酒店是否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0-10-28 09:33:20


    刘先生到洛阳高新开发区某酒店吃饭,把轿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饭后他发现车子左侧门窗被砸。刘先生认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即找到酒店,要求其赔偿修车费、拖车费等损失。而该酒店则称,停车场是免费停车,对车辆不负保管义务,故不应赔偿。刘先生遂将该酒店起诉。那么,酒店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经营者利用经营场地、设施和环境是为了实现利益,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经营者不仅应当维护、管理好公共设施、保证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安全要求,而且还应承担对消费者的保护和保管义务,以防止进入其经营场所的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收到侵害。本案中,车主刘先生因在酒店消费而与之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该酒店提供的停车场是经营、服务场所的延伸,对消费者的车辆负有不受侵害的保管义务。据此,车主可请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刘先生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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