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执行庭巧施“连环计”执行一起民事赔偿案

  发布时间:2009-06-01 09:59:35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全家迁到外地,不知道住所、不知道工作地点,只有一部手机可以联系,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且其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不会自觉履行判决的,但是这样的案件难不倒宜阳法院执行庭的法官。5月20日一起这样的骨头案件被顺利执结,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执行标的4519元,并缴纳了700元迟延履行的利息,和1000元罚金。

    2007年被执行人周某的儿子因在校与同学发生纠纷,将对方面部打伤,2008年9月经宜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周某与妻子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对方各项损失4519元,此案转入执行程序,周某领完执行通知书后再也不肯照头,而且将孩子转往洛阳上学,两口子在洛阳开出租车为业。执行人员多次到洛阳寻找奈何面对几十家出租车公司与上万辆出租车,简直是大海捞针,而六个月的执行时间也即将到期。为了将这一案件顺利执结,曹学军庭长与同事们研究后制定了一套“连环计”方案让被执行人步步就范、最终履行了义务:

    第一步反客为主。虽然找不到周某但是在发执行通知时却记下了他的手机号。曹学军决定从手机号入手,不再来回奔波到洛阳找人。于是曹庭长经常在电话中给周某讲法律,讲执行,甚至在过节时候也不忘发些带问候的短信,稳住对方、取得信任,让他不再转移和躲避。

    第二步打草惊蛇。看时机成熟,曹学军又加大了心理攻势告诉周某不履行法律的严重后果,以及法院可以根据手机号随时找到他,而且可以让交警扣押运营车辆,希望他能主动履行,不要影响了生意。

    第三步欲擒故纵。周某果真产生了畏惧心理 ,遂在电话中提出想与曹庭长交个朋友,并且想请他与庭里的同志吃顿饭,为了抓住这难得的机会,稳住对方,曹学军爽快答应并且在时间与地点上与对方交涉不让其产生疑虑,而这边安排同志们着手实施下一步计划。

    第四步关门执行。5月19日,当周某与妻子开车兴冲冲的带着烟酒赶到宜阳法院后,遇到的是严阵以待的执行干警,曹学军一声令下,首先由门卫将法院大门关闭,不许放走来车,然后,要求周某履行判决,此时恼羞成怒的两人认为自己受到了戏耍,不但不愿履行还破口大骂,经请示领导后果断对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

    第五步树上开花。拘留了被执行人只是争取到案件的主动,但真正执结还需要被执行人改变态度,于是利用被告夫妇均被拘留家里孩子还需照顾,且不想影响生意、希望早日解除居留的想法,通过其在宜阳工作的一个亲戚疏通,终于将执行款项落实到位。同时通过批评教育也让夫妻二人认识到:是自己首先失信于法律,失信于社会,而法院对其进行的行为不是失信而是执行策略,是对其不守信用的惩罚。

    本案执结后,在执行局干警中总结本案时曹学军说:答应被执行人但后来“失信” 属不得已而为之,自己也承受了不少心理压力,可能受指责于被执行人,但无愧于法律,今后类似情况还可能发生,希望能有一天不用这样做就能将案件执结。而其他执行干警也纷纷表示执行案件虽然难办,但是从本案的成功中增加了信息,学到了经验,在今后的执行中要开动脑筋、拓宽思路、加大力度,力争把所有案件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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