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冠瑜一行到洛阳中院视察调研洛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红伟陪同视察,部分基层法院及市中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座谈会上,李红伟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了洛阳法院近三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对标“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目标要求,着力在强化审判职能、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在优化创新服务举措上做文章,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卓有成效。
会上,新安县法院、宜阳县法院、涧西区法院、西工区法院分别汇报了相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实地了解和听取汇报后,对洛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的努力表示了充分的赞许,并提出了切实中肯的意见建议。
刘冠瑜对洛阳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担负起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在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真正把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作用发挥到位,为加快打造更优质、更高效营商环境,厚值高质量发展动力和活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强化司法引领,助推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认真回应市场主体司法关切,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进一步优化法治服务、进一步保护合法权益,持续推进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三要加强协调配合,打造多元纠纷化解的司法环境。着力构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助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案和途径,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协作,整合执法司法资源,推动形成依靠党委、各方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四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加强对涉营商环境法律问题的预判研究,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出帮助企业改善经营、完善管理、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同时充实专业力量,提升办理涉营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司法延伸服务的方式方法,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度,推动典型案例发布常态化,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曲海滨对市人大领导和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针对下一步洛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曲海滨表示,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大与兄弟单位协作力度,推进执行工作、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作,提升全市整体工作机制建设水平;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对涉营商环境法律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对标“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目标要求,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洛阳都市圈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