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法院“执行和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11-02 09:57:48


    近日,洛阳高新区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机制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4月,该院执行局受理一起刘某某申请执行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立案后执行人员依照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多次调查、走访,被执行人李某已于2010年1月份因病死亡,案件陷入僵局,一时无法执行。

但执行人员没有放弃,十余次上门释法析理,在反复做死者儿子工作后,死者的儿子自愿替父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

    本案的成功结案透射出洛阳高新法院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执法理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该院通过和解方式结案案件达40余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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