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情、理、法”三管齐下为青少年打开一片蔚蓝的天空

  发布时间:2010-11-05 10:51:31


    今年以来,栾川法院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思路,探索涉少刑事案件庭审模式,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他们筑起爱的城墙,打开一片属于他们自己的天空。

    创新审判机制,做好辨法析理。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由从事与青少年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工作人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入情入理的教育,帮助其认罪、悔罪;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进行审前调查,形成书面意见,并参与法庭教育,增强庭审教育与个案矫正的针对性;在判决书中增加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分析及在法律文书后适当加入“法官寄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注重教育引导,消除心理阴影。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及时介入,在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学习情况,分析好被告人的犯罪原因的基础上,做好心理辅导,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注意方式及态度,获取最佳的教育、感化效果。设立回访档案,随时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燃起生活的希望,增强融入社会的能力。

    保护人格尊严,诠释关爱情怀。依法适用不公开审理制度,不向外界披露未成年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坚持在询问未成年人时其监护人在场;坚持不直接到学校找未成年人;坚持在执行时不开警车、不穿制服,慎用其他警械警具;坚持尽量不让旁人围观,保护被执行人隐私的“四坚持”原则,以避免伤害未成年自尊心,尊重其人格尊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