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5 09:18:5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5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开展了延伸巡察。2021年8月19日,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市法院党组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注重提升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市委对市法院党组的延伸巡察,既是对市法院党组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帮助市法院解决问题、弥补差距的难得机遇。市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院党组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整改、抓落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及时制定全面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共梳理出3大方面16个具体事项82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四是坚持全员整改、全系统整改,努力拓展巡察整改的深度与广度。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上带下、以上促下、上下联动,梳理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围绕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围绕有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围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等,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市法院系统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整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在法院系统落实落地。9月6日,召开全市法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出席,要求全市法院干警着力深挖病灶,推动真改实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高度清醒的政治头脑、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深剖真改的实际行动、优质高效的审判业绩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出实招、出硬招,不搞花拳绣腿、不搞应景式整改,力求达到提高认识、改进工作的目的。坚持统筹兼顾,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政治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生动实践和务实成果。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7024件,审执结107775件,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在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市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省第1。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指出的3大类16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查摆,狠抓整改落实。截止目前,16个问题均已经按计划完成或取得重要进展,集中整改实现了预期目标,中长期整改也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具体如下: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到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 针对“政治意识不强”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加强政治建设、服务社会大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列席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政治建设、大局观念、为民意识等方面的不足,着力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工作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集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3次,引导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党建述职评议、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和考核。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史学习请假、签到制度,定期抽查、督导学习情况,确保全员覆盖。
     三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极少数干警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错误言行,市法院制定责任分解方案,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各基层院、中院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察,对22项问题开展查摆剖析和整改,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自媒体账号的梳理、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会,邀请专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2次,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政治鉴别力。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 针对“规矩意识淡漠”
     一是结合省级以下人财物统管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及时汇报,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二是加快第二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召开项目推进约谈会,倒排建设工期,限期整改制约工程进度的问题。目前,审判庭工程施工建设中,主体工程已封顶,预计2022年3月交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3. 针对“执法工作满意度持续落后”
     一是持续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十大举措。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十百千万法治服务”等十大举措,通过组织法律讲座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企业、乡村、学校普法宣传,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聘请廉政监督员等务实举措,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工作调度。认真贯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统领 切实提升全市法院执法满意度工作方案》,对照3方面34条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提高执法满意度攻坚战,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督促整改提升。4—8月,全市法院执法满意度平均值分别为93.99%、95.03%、95.57%、96.22%、95.5%,总体呈上升趋势。
     三是强化督导追责。对每月排名后三位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对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基层法院党组班子及一把手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组织调整。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
     一是积极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目标,制定《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系列司法政策文件,推出23项司法服务措施。发布执行暖心便民十项举措,开展涉企司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把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司法办案中。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江凌同志批示肯定。在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中,市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省第1,“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排名全省第2。
     二是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完善“绿标签”制度,将与公司有关的23类案由纠纷案件加挂“绿标签”,当天立案、当天流转。对加挂绿标签的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发起集约网络查控,10日内启动不动产、公积金等传统查控。基层法院涉营商环境案件平均审理用时37天,首次执行平均用时85天,同比均减少15天;与2019年相比,分别减少47天、37天。
     三是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积极入企走访、普法宣讲,助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商会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联合市工商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日常联系、民主监督等六项机制,明确部门沟通对接,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
     四是强化破产拯救理念。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制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洛阳监管分局关于加强破产案件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关于破产案件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凝聚制度合力。完善识别审查机制,出台破产案件立案规程,在立案环节引导当事人申请将仍有营运价值的企业转入重整程序,3家公司已从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5家公司依法审查中。2020年以来,共受理破产案件41件,其中重整案件11件,重整案件占比26.8%,提升13.7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5. 针对“司法体制配套制度不完善”
     一是建立能进能出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法官业绩评价、考核奖惩办法,根据《洛阳中院机关员额法官审判质效考评办法》,每季度针对审判指标进行分析、评比,连续两年低于平均分60%的,由院党组决定责令退出法官员额。严格执行《河南省法官员额退出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经认定存在“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五种情形时,及时提交院党组会进行研究责令退额。坚持正向激励与反面激励相结合,制定《进一步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二十条举措》,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推进智慧法院深度应用。制定庭审规范化标准,开展庭审规范化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司法公开指标通报制度,下发网上办公办案情况通报8期。加强办公办案、庭审直播等系统应用培训,加强系统巡检力度,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与年初相比,全市法院网上办公办案重要指标显著提升,综合排名前进6个位次。截至9月,全市法院实现网上立案50403件,审判案件网上立案率由69.86%提升至91.00%;执行案件网上立案率由46.46%提升至81.65%;案均电子送达次数由0.71次提升至3.15次;庭审直播率提高9.05个百分点;智能文书使用率提高30.38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6. 针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较差”
     一是努力控制涉诉信访增量。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对长期信访积案和重点信访案件落实“五包”责任,主管副院长多次带队督导访量大、重复访较多的基层法院,督促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实质办理,严格考核问责,继续推进信访终结工作,着力降低涉诉信访数量。对延伸巡察期间重复信访的163件信访事项逐案评查,针对反映问题有理的信访案件,及时依法导访入诉;评查后认定为无理访的,加强释法明理,及时启动信访终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发生省级以上走访较2019年减少36.8%。
     二是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组织各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传达至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每位干警,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讨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建立整改工作总台账,多次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制度,坚决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巩固常规巡察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巡察组指出的290笔大额度资金、176件案件重新逐项排查、建立台账、分析原因。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支出审批程序,保证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改进审委会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审委会议事范围和提请程序。建立审委会事项交办制度,下发审委会会议纪要,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作用。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常规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对6名相关人员分别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谈话提醒等处理。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二)关于“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履行核心职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7. 针对“部分审判质量指标落后”
     一是全面加强审判管理。落实旬通报、月分析、季点评制度,定期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查找问题、补足短板。向基层法院下发15份审判管理建议书,提出针对性审判管理建议及目标任务。制作《2021年前八个月洛阳各基层院审判质量专项通报》《2021年前八个月相关部门申诉、再审案件情况专项通报》,精准分析审判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将审判质量指标纳入员额法官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促进审判质量提升。
     二是加强对下指导。设立“绿色沟通”机制,针对批量案件“凡批必请,凡请必答”,确保案件处理及时、高效、统一。组织业务部门多次到各基层院进行条线指导,撰写专项条线报告,帮助基层院提升审判质量。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重点对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办理不公、审判程序存在问题、判决书说理不清进行耐心解答,确保服判息诉。制定《规范和完善类案检索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制定《关于加强审判流程风险防控的要点提示》,总结容易出现瑕疵的84个风险点,促进审判质量提升。与年初相比,洛阳两级法院整体一审服判息诉率由78.45%提升至85.57%;二审发改率由3.21%下降至2.41%,审判质量稳步提升。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8. 针对“迟滞立案、拖延立案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只提交起诉状和主要证据的先行受理,同时一次性告知其应补正的所有材料。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上,公布立案、保全等环节所需材料,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转,减少当事人诉累。
     二是强化立案监督。积极推广律师服务平台应用,向律师随机发放《立案登记制调查问卷》,根据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利用12368热线、群众来信等渠道,对于压案不立、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等投诉建立台账、逐案督办,依法及时纠正。延伸巡察整改以来,市法院受理投诉热线4件,责任单位第一时间与反映人沟通联系,依法妥善处理。
     三是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加强诉讼引导,依托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实现“当场立、网上立、就近立”。设置诉讼服务辅导岗,安排专人指导当事人利用自助设备办理相关业务,辅导当事人做好网上立案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0403件,审判与执行案件平均网上立案率88%,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做好立案、分案数据监测分析工作,对于异常数据要求逐案说明情况,有的放矢地提升基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前三季度,市中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全省前三,全市9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进入全省前50,15家全部进入全省前85名。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9. 针对“超审限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加强审限管理和临审限预警。进一步规范延审、扣审操作,做到实际情况、审批情况、系统操作情况三同步;落实超九个月未结案件、超三分之二审限未结案件预警通报制度,每十天下发未结案件清单至各单位,预警提醒优先办理;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二是组织专项评查。针对两级法院263件超审限未结案件逐案评查,并制作专项通报;再次印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力度。建立两级监督机制,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纳入院长监督四类案件范围,超法定审限未结案件纳入庭长监督四类案件范围,督促承办法官依法处理。对严重超审限的案件承办人予以问责,并在全院范围开展以案促改,切实强化法官干警审限意识。1—9月,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94%,居全省第二;案均审理天数41天,居全省第三;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由最初645件逐步下降至42件。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0. 针对“执行难问题仍任重道远”
     一是全面提升执行质效。紧盯重点指标,定目标、定步骤、定时间,着力实现“执行质效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坚持月讲评、周通报、日督办,五个督导组常态化督查督导基层法院,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截止10月10日,全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基础指标中,结案率72.4%,同比提升9.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实际执行到位率21.3%,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94%,同比提升6.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3+1”核心指标稳中有升,整体执行质效进入全省中游。
     二是坚决整治执行顽瘴痼疾。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落实立案、结案归口管理,严禁执行部门参与或干预执行立案,结案由审判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在重要执行活动、重大执行案件或涉企案件办理中,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工商联等参与见证,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强化终本案件规范管理,印发《关于终本案件常态化评查的通知》,建立常态化终本案件评查机制,今年来共评查案件6500余件,省法院执行局将洛阳法院材料作为范例在全省推广。深入开展案款清理专项工作,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计清理沉淀、滞留案件2211笔,涉及金额1.04亿元。开展3次案款集中发放行动,共计发放案款5.23亿元。对未及时归档卷宗问题,责令承办人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加强涉执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建立完善院局长接访制度,两级法院院局长亲自抓信访案件化解,每周汇报案件情况和化解方案。实施信访案件“双交办”制度,发生京访的由责任法院院长包案,发生省访的由主管副院长包案,信访案件化解不力的,由中院执行局长带案下访,限期办结。1—9月,全市两级法院京访、省访案件数呈下降趋势,受到省法院肯定。
     四是强化重点案件办理。组织开展涉黑恶刑事涉财、涉民生、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涉金融等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在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案款优先发放。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1. 针对“涉诉信访处置质量不高”
     一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接访活动。坚持落实两级法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加强院领导接访案件的后续跟踪督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1—9月,中院院领导共接访893次,基层法院院长共接访1339次,省法院两次通报表扬洛阳法院领导接访群众多、吸附效果好。
     二是加强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对受理的来信、来访案件,上级单位交办的信访案件,坚持依法办理,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定期通报信访工作,结合具体信访案件,开展定量、定性和趋势性分析,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努力控制涉诉信访增量。1—9月,全市法院平均“案访比”为108.05,较2019年的66.09改善显著。
     三是加大信访案件评查力度。坚持“应评尽评”“一案一结论”,从实体审查、信访事项审查、信访成因审查、执法责任审查四方面评议,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评查结果。对信访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或突出问题,主动移送监察部门启动“一案双查”工作程序,压紧压实信访化解责任。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极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2. 针对“权力运行监督不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制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明确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和议事规则。市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审委会,监督审判权力运行。
     二是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应用“四类案件”事中监管信息化平台,全市法院通过“四类案件”平台标注监管案件1110件。院庭长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核审理报告及裁判文书、听取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等方式,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三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同志讲授廉政党课,20名部门负责人逐一汇报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制定防控措施60余条,筑牢廉政防线。
     四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结合常规巡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长期在某个部门、某个岗位可能形成的人情网,减少人为发生问题因素,促进了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形成。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3. 针对“以案促改搞形式、走过场”
     一是对2016年以来洛阳中院干警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违规违纪违法错误事实建立台账,制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逐一制定方案,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工作,将从严治党要求和压力从院党组传导到每个基层党组织,从党组成员传导到每一名干警,着力优化政治生态。二是切实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院领导班子并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作对照检查。三是开展县处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暨全体干警廉政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发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并督促各支部按照要求开展通报案例学习,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效果。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4. 针对“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一是制定《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提高发现问题查办问题能力。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计划,对中院上半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公务灶、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节假日廉政教育开展情况。
     二是充分发挥驻院纪检监察组职能。将案款执行难问题作为202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个性目标,积极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议、列席审委会,与院领导班子成员等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深入了解履职尽责、党风廉政、选人用人、干预重大事项等情况,对党组领导班子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实施重点监督;监督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广大干警自觉对照检查,结合岗位廉政风险谈教育警示意义,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审慎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
     三是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不再设置接待窗口和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由市法院信访部门初步研判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具有实质举报内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同时,按照法院接访安排,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周接访,听取群众反映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5. 针对“查办案件姑息迁就”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自办力度。保持惩腐的高压态势,继续完善办案机制,对现有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查核,破解查处本单位案件难的难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6. 针对“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
      一是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制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十项制度》,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每月填报、随时填报”制度,坚持“逢问必录”,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1—10月,市中院42人主动报告132条。对确属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已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二是全面清理法院干警特别是审判执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配偶子女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问题。对应当任职回避的11人进行岗位调整。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2021年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严正家风》警示教育片,向干警寄送《致干警家属公开信》《廉洁家书》等,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
     四是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整治法院系统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多次召开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成立教育整顿工作专班,印发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审判执行权力寻租、以案谋私、滥用审判执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法院干警担当实干精神不断激发,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市法院党组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业绩展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以过硬的整改成果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和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自觉将法院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
      二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对明确时间进度的整改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等作用。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重点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廉洁。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深化警示教育,落实“一案双查”,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各环节,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是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好司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深刻理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将巡察整改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动力,努力把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在做强自身中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全局,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369666;邮政信箱: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62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71000;电子邮箱:lyzyxczgb@163.com。


                                                                                     中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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