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阳高新法院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力强化队伍监管
落实队伍监管责任,将队伍管理作为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一把手”与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制度,班子成员分别作出廉政承诺,并制定制度,对于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完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制定《高新法院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法院各项工作任务、职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法官,分别制作了各部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年终严格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法官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激励和约束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办案。
加强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廉政意识教育,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严格遵守最高法院颁布的“五个严禁”等廉洁自律规定,全方位监督法官业内业外行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戒免谈话等制度。
全面加强审判执行监督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杜绝超审限和超期执行案件。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依托计算机局域网,利用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杜绝超审限、超期执行案件的发生。近三年来,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均在90%以上。
大力加强执行监督,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公开执行案件流程情况,纳入全国执行信息网络管理。公开查封扣押、评估拍卖、财产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过程和结果,公开执行法律文书,公开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执行听证程序;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法院执行管理制度,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方能实施。规范评估、拍卖,对外委托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执行款物管理,设立案款专用账户,严格财务管理手续。实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相分离的制度,在执行机构内部另行组织合议庭,对需要裁决的执行事项进行审查处理;加大执行督办力度。区党工委委政法办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案件质量。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由审判监督庭对所有审判、执行结案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有瑕疵的案件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确需启动再审程序的,及时启动再审,从而促进了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人大督办的案件,及时转交相关庭室进行办理,确保人大监督权有效落实。并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汇报法院工作动态,让代表、委员们充分了解法院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法院的日常工作置于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制定《洛阳高新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0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安排方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来旁听案件审判,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联系,及时向社会通报法院的工作动态,宣传法院工作,对涉及法院的司法为民服务内容、审判、执行程序、审判、执行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以洛阳高新区法院网站及其他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布,把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为民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知晓有关监督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树立了洛阳高新法院法院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