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法院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22 14:26:58


    涧西区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于近日建立了纪检监察员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纪检监察员的主要职责: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和机关党委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等教育;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关分解任务的完成,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廉政档案、廉政承诺及党风廉政建设报表等工作;向所在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所在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协助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并提出纠正建议,认为发现的问题已经涉嫌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时,应及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等活动,认真完成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通过遍布全院各部门的18名纪检监察员,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改变了以往只有布置而无反馈的局面,有效地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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