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调研组赴宜阳、老城法院召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6-06 09:16:05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在洛阳两级法院开展已近三个季度,为深入了解全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我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带领司改办、审判管理局、办公室相关同志,于6月1日上午、下午分别赴宜阳、老城法院召开调研推进会,全市15家基层法院的院领导、改革工作负责人、业务庭负责人共五十余人分为两组参会。

    会上,各基层法院先后从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面临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作了汇报。结合基层“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与会人员围绕激活与规范提级管辖机制、建设“研究型”法院、强化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推行要素式审判、落实庭审实质化、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升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效能等方面畅所欲言、深入交流,刘云峰一一予以回应并讨论意见建议的可行性。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研究氛围浓厚。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交流内容丰富、指导性强,对各院改革创新和明确基层法院的职能定位都有很大启发和帮助,下一步将牢牢把握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机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发展中不断变革,为形成改革的洛阳经验贡献力量。

    为扎实推进洛阳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刘云峰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准把握改革精神。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入领会改革试点的重大政治属性,正确认识改革试点面临的机遇挑战,真正把改革的精神学深悟透。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与市委书记江凌同志到洛阳中院调研时提出的建设研究型法院的精神相结合,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确保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抓得实、抓得住、有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统筹,共同打造改革品牌。全市法院要树立责任共同体意识,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围绕要素式审判、庭审实质化、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案件繁简分流、挖掘精品案例等方面下功夫,站在更高层次上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性的总结分析,推出亮点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改革试点的洛阳经验和样本。

    三是要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改革氛围。要在法院内部加强宣传普及,让全市法院干警形成改革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个案宣传,充分展现全市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有益尝试、取得的工作成效,引导群众认识、了解改革试点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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