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法官“断层”问题已刻不容缓。
涧西法院,现有法官60人,年龄结构趋于老龄化,46岁以上法官37人,占总数的62%以上,办案一线的法官只有33人。2002年法官人数为65人,期间招录了几名法官,但补充人数与退休、调出等原因减少的人数基本相等,而案件却由2002年审结的3314件增至2009年审结的4051件,2010年审结的案件也已突破4000件。办案法官人数减少了,案件数量却增长了22%,人均办案123件,法官只能是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当突出,法官的数量及年龄结构已不能满足审理案件的实际需要。目前35岁以下年轻法官只有6人,与年长法官相比数量偏低,加上司法考试通过率低,显示出法官后备来源不足。在每年案件不断递增的情况下,法官人数却在逐渐减少,这无疑对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笔者结合法院实际提出拙见:一是解决法官“断层”问题必须及时补充法官后备人才,招录或选调年轻骨干充实法院队伍,逐年进人,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梯队,特别是对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或选调,以便能在短时间内承担审判任务;二是相应增加法院专项编制,有空余编制的应尽快补齐人员;三是重视和支持年轻干部备战司法考试,从时间、经费和培训上予以保障,提高考试通过率;四是贯彻落实好法官待遇问题,提高法官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特别是职级待遇,因法官的工资和评定法官等级主要依据行政职级;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成绩与法官的职务职级和奖惩结合起来;六是推进法官助理制度,建立起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队伍梯队模式,把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司审判;七是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缓解法官“断层”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