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因家庭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调解后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2-08-22 10:38:21


    兄弟俩因家庭财产分割发生矛盾,多年来互不来往,诉至法院后,多次调解均不能达成一致。
一、基本案情
    张某亮与张某文是兄弟关系,1999年12月3日经其母亲焦某提议,在舅舅焦铁拴及同族长辈张某耐、张某的主持下,对其家庭财产予以分割,形成《分单》,对东大街市房肆间及院落进行处置。2007年6月20日,张某亮与张某文之母焦某(已去世)立下遗嘱并予以公证,遗嘱对东大街市房肆间及院落部分房产再次进行处分。张某亮要求依据分单进行分配东大街市房肆间及院落,张某文主张遗嘱对东大街市房肆间及院落对分单进行部分变更。双方对东大街市房肆间及院落进行多次诉讼,部分诉讼已进行执行阶段,但无法圆满执行到位,本案处于二审阶段。
二、调解经过
    8月2日这天,兄弟俩张某亮与张某文及其双方妻子和儿子上午来到法院,一开始两人分歧很大,各执己见。本案涉及家庭财产分配的案件,无论谁输谁赢,赢的是利益,但伤害的是骨肉之情。杨法官能看出两兄弟其实都是实在人,都很善良,张某文长期照顾母亲,年龄比张某亮小,但也是满头白发,属于吃苦耐劳的类型。哥哥张某亮认可母亲大部分均由张某文照顾,也同意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弟弟张某文,但是对母亲将全部财产均分给弟弟张某文的做法表示不满。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杨献民以亲情作为出发点、以法理作为有力论证,向双方析法说理,在不断努力之下,兄弟俩终于同意坐在一块心平气和地说说此事。在杨献民的不断劝导之下,双方终于各退一步,同意达成调解,洛宁县东大街四间房屋及院落归张某文所有,张某亮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张某文及儿子张某杰向张某亮支付70000元房屋补偿款。最终,双方均非常满意,并和好如初,长期的矛盾得以解除,兄弟感情更加亲密。
三、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亮与张某文诉争房屋应当如何分配,归谁所有。
四、法官说理
    古人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庭和谐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家事纠纷涉及家庭及家族之间的人身性、隐秘性,大多数当事人在处理家庭事务时不会刻意留存证据,彼此之间的民事行为也不会签订书面协议,说和人或证人通常也不愿出庭作证,导致事实认定难度较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把审理重点放在当事人之间消除对立、修复感情、实现和解上,纠纷解决的价值目标和手段选择上要更多地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