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经过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小组的认真检查、考核与认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省一级认证标准验收,这也使该院成为洛阳法院系统首家通过《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的单位。
涧西法院档案室为综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包括本院在工作中形成的原始记录、文件原件及底稿,上级文件、报告、通知,业务档案,声象档案等。主要包括二种门类,一是文书档案,共计942卷,其中包括永久328卷,长期207卷,短期407卷;二是业务档案,共计54062卷,其中包括永久286卷,长期4700卷,短期49076卷。
涧西法院党组对档案工作极为重视,在院内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把档案室所用房间从原有的48㎡扩大至112㎡,密集架由原来的84组,增加至184组。对于硬件设备积极完善更新,努力做到配备齐全。通过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努力,使涧西法院的档案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11月30日下午,由洛阳市档案局局长耿庆莲带领的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小组(洛阳组)一行八人莅临涧西区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并对涧西区法院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评定和认证。在认真听取了涧西区法院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认证小组严格按照《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和《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从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管理数据库、编制检索工具、编研材料、提供利用等项,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开展了认证工作。
认证小组认为,涧西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在院党组和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服务审判工作大局为己任,通过努力,基本实现了信息管理自动化、资料管理科学化、行政文书数字化和档案利用的规范化。尤其突出的是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人员敬业,值得全市档案管理系统的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