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调研组到洛阳开展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管理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2023-03-03 17:21:27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持续完善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务管理机制,河南省财政厅会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由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王铁栓带队莅临洛阳,就法检财物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32日下午,调研组前往伊川县法院和瀍河区法院,实地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执行指挥中心、财务室等建设和运转情况,并在现场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审判保障局局长李磊陪同调研。

33日上午,王铁栓一行首先在洛阳中院对诉讼服务中心、法警支队“110”指挥中心、财务室等进行了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了诉讼费的收取和退还流程、涉案财物管理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使用情况。随后,全市法检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交流财物管理问题。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洛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伟向调研组作详细工作汇报,会议由王振中住持。

会上,王振中首先代表洛阳市法、检两院各位同仁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而后,王振中和陈红伟分别从省级财政统管后财物运行机制、诉讼费征收退费管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缴库和资产管理四个方面向调研组作了工作汇报。紧接着,洛阳中院执行局和新安法院、宜阳检察院等6家基层法检单位向调研组做重点发言。在接下来的交流讨论环节中,其他基层法院、检察院也都踊跃发言、积极交流,调研组耐心仔细地听取了各单位的发言,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现场一一进行了解答和指导。

最后,王铁栓作了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洛阳市法院、检察院统管后在财物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我市法、检财务管理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他强调,一是要加强财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法检要重视财务人员培养,增加财会专业人员配置,保持财物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二是要提高财物管理业务水平。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由省级财政统管后,预算管理、人员待遇、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大力度学习政策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的要求,统筹经费使用、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财物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王振中代表洛阳市法、检两院当即表示,将按照调研组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好统管改革各项财物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好各项新流程,完成好各项新任务,并要求各基层法院、检察院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度下一步工作举措,将调研组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