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中级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交叉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3月2日至3月4日,受省法院委托,郑州中院对洛阳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交叉评估验收,经过3天的紧张工作,交叉评估工作圆满结束。
3月2日上午,洛阳中院、郑州中院组织召开交叉评估工作见面会。会上,郑州中院宣读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交叉评估验收工作实施细则》,沟通交流评估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文琳,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及郑州中院、洛阳中院执行局部分干警参会。
3月2日——3月3日下午,郑州中院交叉评估验收各工作小组按照分工,紧锣密鼓地对洛阳中院及15家基层法院开展交叉评估验收工作。各小组围绕改革组织领导、卷宗管理中心、繁简分流机制、事务集约机制、专员管理机制、执行公开机制、管理责任落实、自主创新部分等8个方面,通过现场座谈、查阅资料、操作演示、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进行了全方位、各方面的细致评估。
3月4日上午,洛阳中院、郑州中院组织召开交叉评估工作反馈会。会上,郑州中院5个工作小组依次对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评估验收情况进行反馈,对改革中成立专项基金、健全庭所联动机制、建强卷宗管理中心等创新做法予以肯定,并建议:一要全面做到以关键材料管控节点,实现以卷管案,推进卷宗管理中心实质化运行。二要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随节点生成,对卷宗入库增加制卷环节,对因网上立案造成材料缺失的,及时予以补充。三是全面加强事务集约办理团队与卷宗管理中心、执行实施团队的封闭性管理。四是强化专员的监管职能,制定专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专员的管理与考核。
下一步,洛阳中院将以此次评估验收工作为契机,对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不断将执行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促进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