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的文件要求,汝阳县人民法院成为全省确定集中管辖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的18个基层法院之一。
为提高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水平,3月9日下午,洛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在汝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邀请了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洛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先辉博士现场授课。
刘先辉教授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与监督的实践探索”为题,从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入手,分析集中管辖后环境资源案件类型,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结合环境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若干法律问题等重点内容为大家进行授课。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就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沟通座谈。
培训会前,洛阳中院和汝阳县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前往汝阳县云梦山开展困难地植树造林活动。
下一步,洛阳法院将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健全审判机制,推动集中管辖工作有序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