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职务犯罪一案,现在正式开庭。”3月15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敲响手中法槌,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洛龙区法院开庭。
旁听席上和屏幕前整齐地坐着一群“特殊的听众”。洛阳中院院领导、中层正副职、全体员额法官、执行局、执行裁决庭、督察室全体干警,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通过现场观摩、视频直播的方式旁听了洛龙区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渠在担任基层法院院长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19人所送财物共计163.468万元及高档白酒10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案件承办等方面提供帮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将进行评议依法择期宣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对犯罪行为进行悔过。
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直观了解被告人犯罪历程,深刻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上了一堂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深切感受到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是防止蜕变的“防腐剂”,将以该案为鉴,铸牢拒腐防变的底线,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洛阳中院党组提出的“六大工程”实施方案中“廉洁铁军工程”常态化警示教育的实际举措,通过旁听庭审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让干警“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律权威和公正,利用身边事和身边人,以典型真实的案例“现场授课”,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