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23-04-26 17:07:11



     为全面落实院党组“11236”五年发展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实施“廉洁铁军工程”,不断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月25日下午,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各委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院、市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旁听洛阳中院审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手续办理、工程承揽和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对犯罪行为予以悔过。

     庭审现场,被告人的犯罪经历,让参与旁听的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感受到被告人从曾经优秀干部到如今身陷囹圄带来的惨痛教训,真正起到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效果。

公诉人当庭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以案释法,进行法庭教育,告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案为警示,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该案为鉴,铸牢底线,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提高自身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