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银行”联席座谈凝共识,护航金融谋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5:44


    为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金融纠纷繁简分流,5月12日下午,洛阳中院、西工法院联合市金融局、市银保监局、金融机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金融审判座谈会。洛阳中院民三庭庭长李庆刚,西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磊,西工法院金融审判团队负责人杨峥,市金融局银保科科长李森,市银保监局办公室副主任韩啸腾,15家金融机构分管副行长及具体业务负责人参加座谈。
    形成的共识有哪些?大家一起来看↓
    一、规范金融机构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将诉讼地址确认书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项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建议表述为“双方对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进行确认”,并增加电子送达地址,节约送达成本,提高送达效率。
    二、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约定适用力度。小额诉讼程序具有快立、快审、快结和一审终审的优势,极大提高审判效率,加快银行催收进度,建议金融服务合同将标的额超过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的纠纷,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纳入小额诉讼程序。
    三、深入推进要素式审判方式。要素式审判对于减轻法官工作量、优化法院审判资源具有重要意义。银行加强对其诉讼案件委托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尤其对其新晋委托诉讼代理人在金融要素表的填写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将工作做到庭前,以要素式审判为金融案件提速增效。 
    四、探索金融案件示范诉讼。丰富金融纠纷的化解手段,加强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同一类型、系列案件,由法院选取一件或几件案件先行示范诉讼,参照其裁判结果处理其余案件,助推实现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预防在萌芽,减少纠纷涌入诉讼程序。
    洛阳中院民三庭庭长李庆刚表示,本次会议推动规范金融机构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及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约定适用力度等几项重点工作,是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及金融机构快速实现债权的双赢举措,希望法院与金融机构双方合力推进金融案件审理程序优化工作,共同探索新的纠纷化解方式,多渠道多举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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