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推进会在汝阳召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杨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张举召、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晓辉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平顶山市汝州市人民法院、郑州市登封市人民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上街区人民法院从事环资审判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落实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规定的司法协作协议》,协议明确了公正、高效审理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及时有效处理涉环境资源事务、使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优势予以充分发挥的协作目标,确立了系统思维、相互配合、信息共享三大协作原则,形成了司法审判、信息通报、府院联动、联合调研及其他等五大协作机制。同时两院分别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环资庭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司法协作小组,负责具体协作事宜。
汝阳法院分别与登封法院、新密法院、上街法院、汝州法院签署了《关于落实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上级法院司法协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汝阳法院与对应法院之间在案件受理、审判环节、执行工作、信访事项、府院联动、司法事务、调研宣传、探索创新等方面开展密切协作。
杨巍庭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使命与担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持续做好环资审判工作。二是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全力支持省委决策、省法院部署的环境资源案件“18+1+1”集中管辖模式。三是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着力把每一起环资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四是要加强调研和宣传,着力培养领域审判业务专家,重视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利用重要节点做好生态保护宣传工作。
王振中院长表示,生态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洛阳两级法院一直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行动,确保集中管辖制度在洛阳两级法院落地见效。洛阳法院将以此次司法协作协议会签为契机,全面配合做好全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不仅指导、帮助汝阳法院建强环资审判队伍,提升环资司法能力,加强与管辖地区法院的沟通联络,更会积极推动除汝阳外全市法院发挥属地优势,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及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对接方面,配合、支持好郑铁两级法院的集中管辖工作。
下一步,洛阳法院将在省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满怀激情,以司法之力,护航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及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全省环资审判事业的发展贡献洛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