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亲自协调省人大代表关注案件

发布时间:2023-07-21 17:23:32



7月21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带队前往新安县法院亲自协调审监庭一起省人大代表关注案件。该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大,且涉及基层稳定,历时十余年,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近十次诉讼。为实质性解决双方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目的,在审监庭前期十余次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张艳红副院长深入研判案情,找准矛盾焦点,会同省人大代表、新安县政府有关领导,就案件调解工作交换意见,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张艳红副院长指出,要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站稳人民立场,发挥司法能动性,巧用多方合力,实质化解纠纷,最终实现“不让诉成判,不让判成执,不让执成访”的目标。随后张艳红一行参观了新安县法院一站式诉调对接中心、执行事务服务中心、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听取了新安县法院诉调和执行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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