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办案 依法履职——洛阳法检“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3-07-27 10:51:53





    7月26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担任审判长,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勇出庭支持公诉。

    庭前,合议庭认真细致审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审看了被告人历次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资料,进一步厘清被告人产生犯意和实施犯罪的时间点、全过程,梳理出关键事实和争议焦点,形成了2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同时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为该案庭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徐哲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组织检、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焦点等进行查明、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检察机关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就相关问题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公诉人封勇发表了出庭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认罚。

    法庭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当庭陈述的理由、辩护意见和公诉人发表的出庭意见后,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洛阳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是洛阳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洛阳法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6337件,充分发挥了“领头雁”效应,引导全市法院通过办好每一件案件,让司法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巩固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