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6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洛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当天上午,省高院在洛阳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二审一案。该案由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云龙担任审判长,河南省人大代表沈钊昌、商洪铨,以及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的一百余名师生参与旁听。
开庭前,张云龙向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的师生介绍了法庭设置、诉讼功能和基本案情,指导在校师生理解法庭构造和开庭审判的案件,为法治教育做好铺垫。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庭审案例,向旁听学生介绍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和庭审参加人员的角色、职能、作用;解释了犯罪行为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后果,告知同学们既要遵纪守法,不行违法犯罪之举,也要小心谨慎,时刻守卫自身安全。
当天下午,省高院以“安全成长,苦练成才”为主题,在洛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该校三十余名师生进行座谈交流。
河南省人大代表沈钊昌、商洪铨,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云龙、二级高级法官张云周、少审庭副庭长薄金栋及洛阳中院少审庭庭长左鹏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老师和同学们围绕主题,就预防电信诈骗、校园霸凌、用工纠纷等内容提出问题。沈钊昌、商洪铨、张云龙、张云周、薄金栋等与师生亲切交谈,为大家进行了精彩分享,并希望学校与法院保持紧密联系,让送法进学校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此次活动,省高院联合洛阳中院通过旁听庭审和专题座谈会的形式,使未成年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取得了有益进展,推动法院在后续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让青春与法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