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法院及管理人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24-06-21 17:10:3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审判能力现代化,6月20日至21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全市法院及管理人能力素养提升培训班。
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洛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洛阳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建春,全市两级法院分管破产审判的院领导、破产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及破产管理人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
开班仪式上,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义作欢迎致辞。陈建春作开训讲话并讲授主题党课,陈建春就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强调,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坚决锤炼过硬本领、切实保证培训实效,要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使自己的破产能力水平有新的提升。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破产法研究会会长韩长印以“破产实务若干疑难问题”为题,就破产程序的存在价值、重整程序的基本原则、预重整的法律效力、公力救济竞合等问题进行解析,对破产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和探析。
平顶山中院清算与审判庭员额法官高媛媛从重整程序的概述、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审查、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与监督四个方面,多维度解析了破产重整中的法律实务问题,为破产审判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供了经验思考。
洛阳中院破产庭副庭长甄开辉以客观认识执转破制度为切入点,梳理了执转破案件常规办理流程,结合洛阳法院执转破工作实际情况,讲述洛阳法院对执转破工作所进行的司法实践与探索,并就下一步洛阳法院执转破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指明路径。
河南省律协破产与重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晓峰,洛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刘勇军分别以“企业破产中重要涉财税事项的处理思维”“执转破案件管理人办理实务”为题,全方位、多角度分享了其作为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的方法与技巧。洛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洛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杨新涛就管理人协会当前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发言。
6月21日下午,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在结班仪式上作结训讲话。她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破产审判工作中,洛阳法院将牢固树立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积极推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落地实施,持续提升“办理破产”指标效能,持续严防严惩假借破产逃废债行为,健全执破融合机制,强化管理人履职规范化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为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焕发新气象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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