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6日,西工区法院成功执结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申请执行人赵某领取了28万元农民工工资款,至此,这起跨度10年的农民工工资案仅用4个月得到执结。
1999年10月,伊川县吕店乡村民赵某承建某公司一楼房建筑工程。2003年3月主体建成后,因对方不按协议约定付款而工程停工,在此后的7年间,均讨款未果。2009年7月,西工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对方上诉至市法院。2010年10月,因该公司申请撤回上诉,市法院做出准许撤诉裁定。2010年5月10日,赵某向西工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该公司,要求对方给付工程款共35.2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该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无任何能力履行义务,案件一度停滞。但是,办案人员没有放弃,经过多次走访,得知该公司已被市中院强制清算,所建房屋已由市一房地产公司售出,还清其它费用后,还有公司40万元,但是,该公司还欠房地产公司90万元。
厘清个中情况后,办案人员多次向市法院执行局领导汇报此案进展情况,得到市法院副院长、执行局长刘建国的重视,亲自来到西工法院与院长田宏铎商调此案。在领导的协调下,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赵某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协议,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