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关乎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妥善处理好婚姻家事纠纷,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事关系,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社会根基具有重要意义。12月19日,洛阳中院会同市妇联、市司法局,就婚姻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及审判工作赴涧西区法院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训辉出席座谈会。
走进涧西法院多元解纷中心,与会人员实地了解了各专业调解室的建设情况,近距离直观感受涧西区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化解婚姻家事纠纷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
座谈会上,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全市法院婚姻家事案件诉调及审理工作开展情况,涧西区法院在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及审判方面的经验,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及婚姻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婚姻家事纠纷化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讨论交流,并就协作机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完善建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多元联动,构建家事纠纷治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强化法院、公安、妇联、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案件推送、流转、调处、帮扶等流程,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大力推进婚姻家事纠纷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以家事纠纷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要坚持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孵化家事专业调解组织。完善“妇联+法院”机制,推广宜阳县法院与县妇联“百合”家事调解工作室做法,吸纳专业人才,壮大解纷力量,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家事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拓展、推广涧西区法院经验,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从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的高度实现婚姻家事纠纷的梯次、多元、实质化解。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有效解决家事纠纷提供保障。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互设联络员,延伸服务职能,定期研判总结审判、调解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婚姻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为营造良好和睦的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