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组会商”会议。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军峰主持。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中院督察室主任李俊彦通报了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宏超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会议精神,通报了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作为监督主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以下意见建议:要加强政治建设,锤炼忠诚可靠的政治品质;要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强化作风整治,开展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构建责任追究闭环,持续加大监督执纪的力度;持续开展群腐集中整治工作,根治顽瘴痼疾。
徐哲代表市中院党组对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的有力监督表示感谢,对会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表示认同和接受,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以典型案例为警醒,认清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严峻复杂形势。要提升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加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找准洛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明确工作重点。
二要以“组组”会商为抓手,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要求。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重点政治监督,加强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倒查,加强对选人用人监督。
三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躬身垂范的“徙木立信”之举。市中院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要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等方面形成合力,将监督工作融入学习教育全过程,为推动洛阳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市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