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院推出服务“两高”与文旅发展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6-06-12 17:40:28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高效能治理是现代化的压舱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和市委“1+2+10+6”工作部署,6月12日,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保障洛阳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会上,洛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军峰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云峰分别对《实施意见》《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洛阳法院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举措、成效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两大主题,构建“1+10+6+4”工作体系:
    “1”是明确一个发展目标,即为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0”是围绕消费、投资、知识产权、产业链等经济发展领域,提出10项具体举措;
    “6”是聚焦信访化解、善意文明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6项治理举措;
    “4”是建立四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洛阳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两高”的工作举措及成效
    近年来,洛阳中院持续将审判执行融入党委政府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法院+N”商事纠纷多元解纷网络,对接调解组织300家,大量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畅通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2023年以来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帮助19家重点企业脱困重生,化解债务115.63亿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1.58%,刘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全国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民生权益,高效审理劳务合同、涉农及消费者权益纠纷,追回欠薪2.67亿元。
    服务保障高效能治理方面:全面推广善意文明执行,对567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标的10.2亿元,并为2.9万余人次修复信用。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人民法庭诉前化解纠纷9003件,案件调撤率达46.23%,铁门法庭建成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适用“补植复绿”等修复方式,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64场次,以法治力量守护美丽洛阳。   
    《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明确总体要求,把准服务方向
    《意见》确立坚持党的领导、保护优先、司法为民、平等保护、协同共治五项基本原则。
    设定了“三个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一是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能级显著提升,形成全方位司法保护格局;二是涉旅纠纷化解效能显著提升,实现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纷;三是文旅司法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打造一批有洛阳特色的工作品牌。
    聚焦六大任务,精准发挥审判职能
    1.做实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2.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与文物司法保护。严惩文物犯罪,妥善处理文化遗产权属、利用、保护纠纷,助力文化资源传承与创新发展。
    3.强化文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文旅领域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保护特色品牌,严惩侵权行为,激发创新活力。
    4.保障文旅经营主体和游客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人身财产损害纠纷,营造良好的法治化旅游环境。
    5.服务保障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依法妥善审理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相关案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针对文旅新业态发展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与法律指引。
    6.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支持相关部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完善四项机制,构建长效保障
    1.健全专业化审判体系。优化文旅法庭职能,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推进涉文旅案件集中管辖,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2.建成线上线下高效办理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完善在线诉讼服务;在重点景区设置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应对旅游旺季司法需求。
    3.坚持常态化法治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景区、进企业”活动,加强法律指引和规则引领,提升文旅从业者和游客的法治意识。
    4.健全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依托综治中心,深化与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涉旅纠纷源头预防、诉调联动和重大案件联合研判处置机制,提升共治效能。
    洛阳法院服务保障文旅发展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护航文旅产业发展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成立专业化文旅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牵引,创新“法庭+文旅融合”模式,在龙门石窟、白马寺、重渡沟等重点区域布局设立了14个文旅特色法庭,集中管辖相关纠纷,培育了“君山新枫”等特色品牌。
    (二)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盗掘古墓葬、损毁文物等犯罪,近三年审结涉文物刑事案件68件,追究183人刑事责任,成功追回文物352件,有力守护了龙门石窟、二里头遗址等文化根脉。
    (三)强化文旅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加强“洛阳牡丹”、龙门石窟等核心IP及文创、非遗产品司法保护,发布《涉文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2025年)》及典型案例,主动走访文创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助力品牌建设与创新。
    (四)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涉民宿、研学、汉服经济、剧本杀、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纠纷,近三年化解相关案件300余件,依法保障了应天门、新唐街等重点文旅项目的顺利推进。
    (五)深化拓展协同共治格局。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景区”、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引导诚信经营、文明旅游。深化府院联动,与文旅、文物、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形成保护与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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