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法院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一方面加强和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认真审查每件鉴定案件,对外委托鉴定做到公开透明,结论确凿无误,为法院审判提供了科学依据;另一方面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采取行之有效的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目前,已办结的近百起司法鉴定案件无异议,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两统一”。
针对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当事人,相当一部分是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促使鉴定机构合理收费。努力解决当事人因经济紧张,在遇到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时手足无措的困难,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确保当事人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行风险告知让当事人预测鉴定成本,促成早日案结事了。审判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对提出司法鉴定缺乏必要的理智,甚至为争一口气而动不动就随意提出鉴定申请,一旦结果出来后却又为巨额鉴定费用而抱怨。为了指导当事人理智地选择司法鉴定,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高新区法院实行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制度。对鉴定事项不明或无法确定的委托鉴定案件,由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先向申请人提示风险,明确告知有些鉴定案件可能难以得到预期结果。
召开司法鉴定听证会,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鉴定事项在鉴定前及鉴定中多次召开听证会,便于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减轻当事人的误解,增加司法鉴定过程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