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县法院车村法庭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打造深山里的便民法庭,走乡串户化解矛盾纠纷,深受辖区群众的赞誉。日前,该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车村法庭立足便民、利民、为民原则,结合实际,克服法庭人员少、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差群众法律意识薄等诸多困难,通过设立巡回办案点、便民餐厅等一系列便民措施,使辖区人民群众打官司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车村法庭辖区位于伏牛山深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十分条件十分落后,为解决群众诉讼难,该庭在白河乡村,及木植街乡村设立巡回办案点,每月定期两次进山巡回办案,在巡回办案点立案、开庭、调解,解决了深山里群众走不出大山,打不了官司的难题。
构建多元化调解网络。该庭一直将“化民难、解民忧”作为工作的最终追求,为了充分调动一切调解因子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该听在法庭建立了调解室,辖区矛盾多发村设立了2个调解中心以、 16个巡回调解室及4个旅游景区假日巡回法律服务点,聘请了25名退休教师、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建立特邀调解员日常值班制度。多元化调解网络的建立,是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自2007年以来车村法庭干警个人集资2600余元,床、被褥、炊具、油盐酱醋、小米等物品,在法庭设立了便民休息室、便民宿舍、便民餐厅;他们自费在法庭配备了笔、墨水、纸张、诉讼文书样式等诉讼用具和饮水机、排椅等设施;自费购买100余册法律书籍,设立了便民阅览室,建立法官陪读制度,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条文向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讲解和释明,先后接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有119人次在法庭就餐,65人次在法庭住宿,使偏远山区当事人会说理、能休息、有床睡、有饭吃,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家”的温暖。
该庭以为民、便民为着力点,深入群众,不断创新法庭审判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三年来车村法庭共审结案件307起,其中2008年受理案件131件,2009年收案102件,2010年收案74件,诉讼案件每年呈25%下降;审结案件中,调解263起,调解率85.67%,判决案件上诉3件,无发还改判,无涉诉信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