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洛阳高新法院以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工作目标,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进一步强化警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队伍在审判执行业务中的作用。
工作中加强对司法警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司法警察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司法警察的职业尊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警务工作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履行好保障审判、处置突发事件等各项职责;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内各类警务保障工作规则和规定的落实,规范职能履行,提高警务保障水平;强化安保措施,切实保障在法院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做到“绝对安全、万无一失”;重视专业技能训练,加大训练力度,保证训练时间,提高训练水平,努力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