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法院“四严”抓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1-03-17 09:05:13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的“脸面”,关乎司法权威性的树立,更重要的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洛宁法院采取四个“严抓”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严格把关,精益求精,力争全年零差错,件件是精品。

    严抓校对。小到标点符号,大到辩法析理,字斟句酌,坚决杜绝错别字、病句、格式不规范和法条引用错误。

    严抓审批。一份判决书的顺利出炉需要经过“四道关”——书记员、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力求万无一失。

    严抓学习。通过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举办文书制作经验交流会、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等方式提高干警文书制作水平。

    严抓责任。从起草、校对、审核到打印、签发,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裁判文书有瑕疵,严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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