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1-03-21 15:17:01


    近日,洛阳中院召开由各基层法院党总支书记、党建工作协理员以及中院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全市法院创建工作动员会,专题安排部署法院机关文明创建工作。中院党组成员、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宁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武玉檀,市创建办督查二处处长刘乐义出席会议并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刘宁生调研员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涉及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是展示法院良好作风,体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同时,也与干警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二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高、任务重,市委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从法院的实际情况看,形势非常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排除万难,迎头赶上,下大力气做好创建工作。三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复杂性,统筹兼顾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着重从加强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加强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加强监督强化目标考核、统筹兼顾实现工作双赢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确保实现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

    刘乐义处长通报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情况。他指出,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法院要鼓实劲、出实招、务实效,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一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目标,对照“创建”标准找差距,研究具体举措,解决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从细节抓起推动工作整体上水平。二要丰富载体,树立形象。要精心策划、从实际出发,举办具有法院特色的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展示法院工作的良好形象。三要严格考核,确保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全院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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