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洛阳高新开发区法院法院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改革法律文书送达方式,由法警队负责送达法律文书,至2011年3月半年的时间共送达法律文书389件次,无一延误审判或出现其他差错,极大地减少了因送达不到延期开庭影响审判周期的情况。
法警大队法警在完成押解、安保任务的同时,边实践,边学习摸索,为解决“送达难”问题,认真分析了“送达难”的原因,采取改变或延长送达时间、变换送达地址、增加送达次数、减少公告送达等方式,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开展送达工作,很快掌握了送达的基本技巧,并制定出一系列具有特色的送达工作制度: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送达干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送达工作在整个审判工作中的重要性,端正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起送达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服务审判工作的大局意识,同时还对送达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了人员和送达要求。二是实行送达文书由法警内勤统一分配制。这种做法有利于设计合理的送达路线和平衡各送达法警的工作量,三是坚持午餐时段送达和夜间送达。针对当事人工作时断内往往不在家的普遍现象,送达法警牺牲自身休息时间,利用午餐、晚餐、睡前三个时段进行送达,送达率显著提高。四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送达。为完成好送达工作,法警大队专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进一步了解送达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效规范了送达工作,从而保证了诉讼文书送达工作的合法、规范、及时、高效。
由于改进了送达方式,规范了送达行为,加强了制度管理,本院在收案数量大幅度增长而警力未增加的情况下,各类应送达的法律文书均能保持较高的直接送达成功率,得到了法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